【观察】NBA超级顶薪死局:留不住人or垃圾合同

孔德昕12-01 18:07 体坛+原创

体坛周报全媒体记者 孔德昕

忠诚已死,一些不愿承认自己是“老顽固”的NBA球迷感慨着,然后被一群年轻人敲打着键盘好一顿“教育”。所有人都知道NBA是一门生意,但这门生意正朝着超级球星愈发频繁换队的方向发展。

扬尼斯·阿德托昆博还没有在雄鹿给出的超级顶薪合同上签字,这事牵动着不止雄鹿一队的心。如果字母哥最终放弃续约,小球市队伍无疑再遭重大打击,又一个放弃一人一城的超星也就此诞生。

生意面前不讲对错,球队很少在交易时跟球员谈忠诚,你凭什么要求这些运动员忠心耿耿?但生意面前要讲利益最大化,NBA这门生意要想赚大钱,就要保证一个动态平衡——球星不能扎堆集中在几支队伍,联盟要保证整体竞争力,避免常规赛变成30%的季后赛+40%的一边倒+30%的轮休大战。

这就是为什么联盟要保障小球市的利益,避免他们被大球市逼到撂牌走人,毕竟一个10支队伍组成的联盟无法和30队的联盟谈收益。因此我们不谈忠诚,而是谈NBA到底如何避免超级球星扎堆去大球市?或者,NBA到底如何保证小球市队伍能更好地留住自家明星?

这时候我们就要提到一个3年前诞生的产物:超级顶薪,更完整的叫法是指定老兵续约条款。

简单来说,这一条款允许那些效力不满10年的球员在主队获得一份起薪达工资帽35%,涨幅达8%的续约合同——这也是一名球员能在NBA拿到的最大合同。前提条件有三个:

1.该球员要在NBA效力7-9年(效力7年可以签4年超级顶薪,效力8或9年可以签5年超级顶薪);

2.该球员必须是球队自己选中,或者交易到当前球队时仍处在新秀合同期;

3.该球员要满足资质,后面三个条件达成1个即可:续约前一季入选最佳阵容,或续约前三年两次入选最佳阵容;续约前一季赢得DPOY,或续约前三年两次赢得DPOY;续约前三年里赢得过至少一次MVP。

当满足这些条件时,主队就可以给自家球星开出一份超级顶薪合同,基本上能比其他球队开出的顶薪多出几千万。所以那些小球市队伍在这里也有了筹码:钞票。

这个条款的诞生和2016年夏天杜兰特离开俄城加盟勇士直接相关,联盟为了帮助小球市更好地留下明星,所以给他们增加一项武器。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明显事与愿违。

在超级顶薪诞生后的三年里,一共有多少球员签下了这样的合同呢?答案是5名:库里、哈登、韦少、沃尔、利拉德——两个成了垃圾合同,还有一个哈登正喊着要离队。而莱昂纳德、浓眉、乔治这种有资格签下超级顶薪的球员也并未签字,而是照样离开了老东家。

这时候人们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超级顶薪似乎被分裂成了两个极端。真正配得上这份合同的球员并不那么在乎这多出的几千万,他们可以在大球市队伍夺冠,然后享受城市带来的场外红利,补足薪资上的差距——比如莱昂纳德和浓眉。而一些签下超级顶薪的球员不但没能帮助小球市获利,反倒让他们陷入死局,被垃圾合同拖入泥潭——比如韦少和沃尔。

然后我们还看到了,不少球队深思熟虑后选择放弃为自家球星提供超级顶薪,而是提前着手交易——比如黄蜂和沃克、公牛和吉米·巴特勒、国王和考辛斯。

很明显,这不是NBA设立超级顶薪的初衷,但事情为何发展成这样了呢?

追溯本源,NBA设立这一条款时忽略了一个问题:当这些球员满足条件时,他们获得这么大的合同很可能变成溢价合同。以巴特勒和公牛为例,巴特勒并非打一年大学就参加选秀的球员,他登陆NBA时马上就满22岁。所以当JB征战8年获得签下5年超级顶薪的资格时,便已经将近30岁了。如果公牛选择在2018-19赛季后给巴特勒一份超级顶薪,这意味着他们要在其35岁时为他支付超过4000万美元的年薪——回望NBA历史,能在这个年龄配得上这么大合同的球员屈指可数。

ESPN名记扎克·洛维曾如此评价巴特勒和公牛的情况:“除非你得到了一个NBA前五级别的球星,一位真正的超巨,否则你就会永远陷入这样的循环:选中吉米·巴特勒,拥有一位优质的明星球员,推倒重来,再选中一个新的吉米·巴特勒——或者其他几个值得关注的年轻人,然后在他们面临大合同续约前再次推倒重来。”

至于那些真正的超级巨星,不会让超级顶薪沦为垃圾合同的球员,他们又真的不那么在乎这多出的几千万。就像浓眉、莱昂纳德和眼下的字母哥,他们首先考虑的还是争冠和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那这个死循环如何解?其中一个方法是调整超级顶薪入选策略,比如把入选最佳阵容改为入选一阵或二阵,毕竟在大部分情况下,三阵球员的价值并没有那么高。即便这意味着更少球员可以满足条件,但至少可以避免一些小球市陷入不得不给出溢价合同的死局。

另一个方法则是提前超级顶薪的签约时间,比如为何不让球员在第6个赛季时就可以签超级顶薪?目前结束新秀合同的球员可以通过罗斯条款签下大合同,起薪达到工资帽的30%,既然他们要得到奖励,何不直接一步到位?近年来联盟和球员工会曾讨论过取消不同顶薪之间的差别,但他们担心更多年轻球员会拿到大的垃圾合同,但也有一些折中方案在讨论中,比如把顶薪起薪定在中间值:32%。

如果联盟允许球员在第6个赛季结束后签超级顶薪,这就给了球员和球队双向选择的权利。如果一名年轻人真的展露出超巨潜质,球队可以在新秀合同结束后先与他签一份2年合约,然后在第六年开始签下超级顶薪。或者可以干脆设立重签合同制度,该球员新秀合同结束后依然可以顶薪续约,但2年后可以重签一份超级顶薪。

这样一来,主队留下球星的优势更大了,他们不仅可以比其他球队给出更多钱,而且还可以提前两年让球员的薪水飙高。等到这份合同结束(第10或11个赛季),该球员还能再签一份顶薪。而球队也不必再担心合同变为垃圾合同,通常情况下这份合同只会覆盖到球员32岁,不遭遇严重伤病便不太可能迅速下滑。

而且从另一个层面来看,NBA年轻球星存在着贡献大于身价的情况。比如塔图姆和迪阿隆·福克斯都获得了5年顶薪续约,但塔图姆下赛季的MVP赔率已经和哈登、利拉德持平,他显然配得上更高的薪水。如果提前超级顶薪的签约时间,这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无论怎样,现有的超级顶薪条款已经背离初衷,无法再达到设立它时的目的。不说为了看到更多浓眉或字母哥留队,哪怕是为了看到更少小球市被韦少、沃尔这样的大合同套牢,联盟也该重新设定“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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