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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六期裁判评议工作。其中,裁判评议认为,津门虎2比2三镇补时阶段漏判三镇球员犯规,应判津门虎点球。

本期评议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9轮,天津津门虎VS武汉三镇。比赛第90+14分钟,天津津门虎31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武汉三镇19号队员争抢球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天津津门虎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19号对本方31号犯规,应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武汉三镇19号争抢球时未踢到球,踢倒天津津门虎31号,犯规程度属于鲁莽犯规,应判武汉三镇19号犯规,判罚球点球,并向武汉三镇19号出示黄牌警告。裁判员决定错误,漏判犯规和罚球点球,漏判黄牌。VAR未介入错误。
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球队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并针对其中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作出错漏判判罚的裁判员作出内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