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总杯”三大球城市联赛 冠军获全运会决赛资格

泰坦04-21 15:36 体坛+原创

今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2022年“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写道,“体总杯”将在2022年底或2023年全面启动阶段(视疫情而定)。参赛资格方面,要求有俱乐部的城市才有资格举办城市联赛。另外,“体总杯”三大球冠军直接获得全运会决赛参赛资格。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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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发起和组织的“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是三大球竞赛体系中新增设的国家级赛事,是对现有三大球项目竞赛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是连接国内职业赛事、专业赛事和地方业余赛事的桥梁,是城市走向全运会的通道。前期,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2022年“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竞字﹝2022﹞31号)相关要求。截至3月11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2个地级市(含自治州、盟、直辖市及所属区)踊跃报名,有461支球队确认参赛。“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原计划于今年5月份全面开赛,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且赛事改革创新点多,加之今年大运会、亚运会等大型国际赛事活动较多等实际情况,本着积极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经慎重研究,现将“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按“两步走”实施

第一步:夯实基础阶段(2022年)

重点完成“体总杯”城市联赛的筹备、改革试点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竞赛办法和相关规范,指导各地开展城市联赛暨“体总杯”选拔赛,为高质量办好“体总杯”中国城市联赛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按照有俱乐部的城市才有资格举办城市联赛的原则要求,制定俱乐部准入标准,没有俱乐部的城市应逐步做好俱乐部组建工作。

第二步: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底或2023年)

在2022年底或2023年全面启动阶段(视疫情而定),在各城市开展选拔赛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体总杯”中国城市联赛。各城市以本城市联赛冠军队伍为班底,组建代表本城市最高水平的球队(包括引进外籍运动员),按照“体总杯”的准入标准和竞赛规程,参加“体总杯”中国城市联赛,包括分区赛、大区赛、总决赛。

二、组织“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选拔赛并完善竞赛规则

(一)2022年,各城市按照“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的积分办法和相关规范,组织开展城市联赛暨“体总杯”选拔赛。

(二)各城市组织开展篮球、排球项目选拔赛有两种模式可选择:

(1)按照降高度的模式组织比赛。即,篮球降筐(男篮、女篮均降至2.75米)和排球降网(男排降至2.34米,女排降至2.15米)。

(2)按照国际标准高度组织比赛(男篮、女篮均3.05米;男排2.43米、女排2.24米)。

(三)在全国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省、自治区和城市采用降高度模式开展篮球、排球联赛试点,形成全国样板。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完善并出台相关技术标准、竞赛规程和工作方案(试点方案另行通知),对实施篮球降筐、排球降网的试点城市将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指导(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地方足球城市联赛要建立与原有赛事有效衔接的新竞赛体系。

三、“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列入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赛事名录

“体总杯”三大球中国城市联赛和地方城市联赛将列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赛事名录,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授予参加“体总杯”中国城市联赛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相关办法,经批准后实行。

四、“体总杯”中国三大球城市联赛与全运会挂钩

第十五届全运会将设三大球城市组别,并在全运会闭幕式上颁发城市冠军杯。每年度“体总杯”三大球冠军直接获得全运会决赛参赛资格,其他名额按本周期总积分排名等方法确定。与全运会挂钩具体实施细则,将另文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申请举办篮球、排球联赛试点的城市,请于4月28日前提出申请并将试点方案和办赛计划安排发邮件给体总竞委会指定邮箱ccl@sport.gov.cn。

(二)为了解各地举办城市联赛情况,请于5月10日前将本年度举办地方城市联赛的计划安排,发邮件给ccl@sport.gov.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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