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重庆球员讨薪:单方面解约欠薪 仲裁后一拖再拖

黑嘉丽01-13 09:43 体坛+原创

1月12日晚,名为“L起逸”的微博博主发布了一篇题为《一位被欠薪职业球员的公开信》的长文,博主疑似为重庆当代球员刘卫东,揭露了自己效力重足被欠薪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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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东出道于亚泰,在2007年亚泰夺得中超联赛冠军时,他当时还是替补,不过随后他逐步成为七队主力。2015年,因为亚泰重建他被时任重庆力帆主帅王宝山招致麾下,一直效力至2019赛季。

刘卫东在长文中披露,虽然合同至2020年底才结束,但2019赛季后自己被俱乐部通知可以寻找下家,俱乐部也承诺会履行完合同。但是自己在2020赛季只收到了前两个月的薪水,随后被俱乐部单方面解约。虽然中国足协的仲裁结果是重庆解约违法,但是刘卫东至今仍未收到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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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刘卫东的博主全文:

一位被欠薪职业球员的公开信

大家好,我是前重庆当代俱乐部的球员刘卫东,以下是过去一年里我的经历。

一、单方面违法解约经过

2019年末联赛结束后,我被通知可以自寻出路,寻求租借,如无租借也无需归队训练,理由是当时的教练不喜欢我的技术风格,队里没有我的位置。我跟俱乐部签订的合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俱乐部也强调会履行合同至到期。作为一名打工人,除了提供专业性与付出劳动,很多事情无力改变,想必这些经历也是大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我只能接受。经多方努力,我联系租借、转会无果,于是便留在老家等待俱乐部的进一步安排。

2020赛季开始后,我收到了重庆俱乐部支付的前两个月薪水,之后就再也没收到过任何工资。2020年7月24日,我跟几位队友在没有任何事先知会的情况下,单方面收到了俱乐部的解约通知书——我就这样被解约了,俱乐部称7月24日之后的工资将不再支付于我。

在我的合同中,根本不存在可以被单方面解约的条款,因此我当然并不接受这样单方面的、未事先充分沟通的违法解约!我尊重这家曾经为之奋斗过的足球俱乐部,但我更尊重合同、尊重契约精神、尊重法治!这种单方面的粗暴解约,让劳资双方签约前的沟通与博弈显得过于滑稽。带着对法律常识的基本认知,我一纸诉状将重庆当代足球俱乐部告上了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后的“一拖到底”

尽管在合同中不存在球员可以被单方面解约的条款,但中国足协依旧仲裁认可重庆俱乐部的违法解约。裁决生效后,按照裁决书规定的支付欠薪时限,重庆俱乐部应于裁决书裁定之后的10日内支付拖欠工资,我最晚应于11月27日收到拖欠的工资,然而,这之后便上演了一场拖欠闹剧。

2020年12月11日,重庆俱乐部仍然托辞称要等到16号俱乐部上班后支付;

12月16日,俱乐部的回答是本周内申请支付;

12月18日上午,我还是没有收到任何欠款,于是我再次跟重庆俱乐部重申并确认,得到的回复又是“下周五之前肯定会给到你的,你的这笔费用专项支付,你放心吧!”。然而,在所谓的下一个周五之前,我仍然没有收到欠款。

2020年12月28日,我收到重庆俱乐部的通知,称俱乐部已经在做账,当天下午会支付我的欠薪。

到了下午,我只收到了少部分欠薪。至于剩余的欠薪,重庆俱乐部先是说我的银行卡有问题,转账受限(期间我去浦发银行确认我的卡收付款没有任何限制与问题),之后又改口说俱乐部的账户出了故障,无法完成划转。

我致电重庆俱乐部负责人吴江,表明自己已经十个月没收到工资了,急需用钱。吴江先是表示元旦后会再支付我部分欠薪,随即改口表示“俱乐部没钱我怎么给你”,“足协还欠俱乐部钱呢”,让我“想去哪告就去告”。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2021年1月4日我再次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申请了仲裁执行,并于2021年1月11日与重庆俱乐部联系,询问元旦后答应支付欠薪支付的时间,俱乐部反馈并承诺1月11日当天支付。

然而,俱乐部再次爽约。

以上事实,均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有法律效力的,这点没有争议)。

三、我的几点感触与不解

稍微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劳动报酬具有优先受偿权,哪怕俱乐部破产了欠薪也应优先支付,劳动报酬的支付从来就不以足协或其他第三方支付俱乐部费用为前提条件,这种业余、幼稚的托辞不仅是对球员的不尊重,也不吝对自己专业的否定。

在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已经产生裁决结果的情况下,我虽然没有被裁定得到合约期间的全部薪水,但目前只能选择接受。疫情之下,中国足协选择维护与其长期合作的俱乐部与投资人的利益,但职业球员显然才是更弱势的一方,我们劳方的个体利益又有谁来保障?足球运动员吃的是青春饭,能利用自己技能赚钱的时间也就这么有限的几年。作为劳动者,我们也需要劳动报酬来养家与维持生活。

俱乐部与投资人需要熬过“寒冬”,我们当然理解,但这应当基于法制与尊重合约的前提。足协仲裁结果既已倾向于俱乐部,我们也只能接受,但出了结果还拖延执行,谁又能够接受?

作为一家我们曾经为之奉献过汗水与热血的老牌中超俱乐部,一再出尔反尔,堆砌各种荒唐、幼稚的理由不支付欠薪,道理何在?

作为主管单位,中国足协同样有责任与义务保证仲裁结果的履行,保证仲裁的严肃性。频繁推出新政,在俱乐部命名上“严谨”执法的中国足协,是否应该在“面子”之余切实关注“里子”,在服务各俱乐部的同时,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最近两年的欠薪案例已经不胜枚举,我相信有很多球员都遇到了类似的欠薪情况,我想问:

是怎样的一个土壤,纵容俱乐部作为甲方屡教不改?

是怎样的一个行业管控,无视、鼓励并任由俱乐部肆意欺压球员?

又是怎样的一个准入机制,让各类牛鬼蛇神、魑魅魍魉频频混迹在中国足球圈?

事已至此,我不得不站出来,为自己、也为被欠薪球员这一弱势群体呼吁与维权,希望得到大家的关注与支持,也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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